客戶在收到貨時發現貨不全,責任該由誰承擔?
客戶在訂貨時候誤認為需要選配的附件是廠家的標配,在交貨時才發現是雙方對供貨范圍的理解有偏差。這個時候,補貨的責任該由誰來承擔呢?
最近,在我朋友的公司就發生了這樣一件事兒:一位代理商,向他們定購了一臺無負壓二次供水設備。由于這位代理商以前是做消防工程的,不太熟悉二次供水工程的業務,以為他訂購的這臺設備標配應該包括倒流防止器。結果,在安裝的時候發現缺少了這個東西;于是,這位老板就向我們提出了讓我們免費補貨的要求。
大家說,這個貨我們廠家該不該補呢?我的回答是“該補”!因為,對于出現的所有問題,我們首先要向內找原因。如果我們增加一個《訂貨清單》,其中包含了所有已選的和未選的商品,不給客戶留下誤解的機會;是不是就不會發生類似的事情了呢?很顯然,是我們廠家這邊沒有把工作做嚴謹,才給出錯留下了機會。所以說,這個貨還是要給人家補的。“誠信經營”不是說說而已,而是要實實在在的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