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負壓供水處理設備應滿足以下技術要求:
1.無負壓供水處理設備應滿足市政管網的相關約束條件:
①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過量用水。
無負壓供水處理設備應確保它是符合城市供水管網的限制,用水不會超出限制,以維護系統(tǒng)工作的安全和用戶用水的穩(wěn)定。
②無負壓供水處理設備應具有有效防止負壓、壓力振蕩和回流的功能。管道不允許有負壓、氣體和回流。
2.無負壓供水處理設備必須保證安全穩(wěn)定的恒壓供水給用戶。
①無負壓供水處理設備應在泵出口端或供水管道的不利點采用恒壓控制方式。水壓值可在現場試水時進行設定和調整,以滿足用戶對水壓的滿意程度。
②定壓控制穩(wěn)態(tài)精度要求:設定壓力與實際壓力之差不超過±0.01Mpa。
③控制系統(tǒng)動態(tài)性能要求:必須調整平穩(wěn),無調整沖擊,響應速度合理。避免水涌、切斷和水錘。
④控制功能要求:必須具有兩臺及以上泵之間定期切換的功能。具有故障報警和停機功能。當泵啟動時,泵可根據設定的壓力值自動增減泵轉速,調節(jié)設備出口壓力。必須設置泵的手動開、關按鈕,當自動功能失效時,能手動開、關水泵,以免影響用戶用水安全及市政管網運行。